[求助]谁能管管不守信誉的无赖物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18:43
我是杨浦区复旦书馨公寓的业主.我家由于厨房水斗滴水于2007年1月8日报修到小区物业(家华物业)维修部.当日他们上门为我家进行水斗维修,水斗滴水得到了改善,可他们在维修水斗的同时不慎将水斗的流水管和后阳台的下水管的接口处弄脱落了.造成我家于2007年1月10日水漫金山.由于电线在水里浸泡时间太长,导致2007年1月12号早上电路短路.当然,事故发生后,物业的工作人员都努力的为我家解决困难.当时,我问:“如果以后我家的地板变形怎么办?”因为木地板也在水里浸泡了叁天两夜,我不免有些担心.当时物业的主管以人格担保,只要我家以后地板出现什么样的问题,他们都会为我家维修好直到我家满意为止.我相信了他们的承诺.
现在我家客厅的地板已暴裂,已经影响到我家的正常生活.我找到物业公司要求他们履行当时对我家的承诺.可是我得到的答复是:水管漏水不属于他们的维修范围,给我家来维修了,是给我家帮忙. 因此,在这件事情上,物业没有任何责任,所有责任必须由我们业主自己承担。包括当时在我家挖开的地板和在橱柜里面挖开的好几个洞。我真不明白,我们业主花了这么多的物业管理费请物业公司来干什么?而且还是这么一个出尔反尔、不负责任置业主利益而不顾的物业公司.事发时,物业的主管以他们不值钱的人格做担保来骗取业主对他们的信任。一旦有事,全部开始耍无赖,甚至连人格都不要了。我想联系他们的上级公司领导,可他们却以领导不在和联系不上为由推托。如此不守信誉的害人物业不知有谁能管管????

如果你的问题在你小区是普遍现象那么可以请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改变现状的要求.如果还是老样子的话,到上一级的房地局申诉,再没用的话就把物业公司炒鱿鱼!
至于你的问题可以请律师打官司!不过很费事而且不一定赢.
现在上海没几家好的物业公司.要是好的物业费也上去了!大部分"假物业"都是请外面的人代自己维修的!
现在很流行物业维修快餐化!反正都是物业帮你找人还不如自己找,修好一次给次钱.修不好不给,坏了让他赔!你请物业来修一样也要花维修费用的!

你所说的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第一,物业费是做了做什么的,第二,物管管什么?以下是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的摘录:
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对物业除业主个人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共享部分进行管理,这个管理服务是物业公司整体提供,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集体消费的。
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物业费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因此,物业的义务不是无休止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有一个度,有一个范围.

你的问题很普遍,现在房地产市场混乱,物业公司也随之曾多,特别是许多开发公司建完小区后,就自已管理,像你家的这种情况也就很容易出现:
请业主委员会固然是个办法,但针对现在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也未必好使,建义使用最见效的方法::找媒体报光试试!!!!!!!!
有的时候他们不想把事情弄大,或许会事宁人的.